因為感情問題,男子胡某與戀人起了爭執(zhí),,隨后抓起一個相框從22樓住處的窗戶扔了出去,,險些砸中在樓下玩耍的兒童。12月13日,,萬柏林區(qū)檢察院通報,,經該院提起公訴,高空拋物的胡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,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。
現(xiàn)年18歲的胡某是河南省商水縣人,暫住我市萬柏林區(qū)一高層小區(qū)5號樓22層,。今年6月12日下午4時許,,胡某與戀人劉某因感情糾紛發(fā)生爭吵,并抓起放著兩人合影的木質相框,,從陽臺的窗戶扔了出去,。其后,胡某又拿起一把菜刀,,坐在窗戶沿上揚言跳樓,。
胡某扔下樓的相框長約30厘米,,寬約15厘米,,厚約3厘米。當時,樓下的小花園里,,有很多群眾正在活動,,其中包括多名兒童。相框落地后,,離幾名兒童只有1米多遠,。接到群眾報警后,民警迅速趕到現(xiàn)場,,將高空拋物的胡某帶回審查,。
萬柏林區(qū)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,胡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,,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?!缎谭ā返?14條規(guī)定,,放火、決水,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,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據(jù)此,,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