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檢察院的關懷和鼓勵幫助孩子找回了生活的信心,,我以后一定努力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長環(huán)境,。”5月9日,,市民李女士致電迎澤區(qū)檢察院干警,,感謝檢察機關為受到傷害的女兒發(fā)放司法救助金,并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和給予的教育鼓勵,。
2018年至2021年,,被告人劉某在明知被害人小霞(化名)為不滿14周歲幼女的情況下,通過金錢和買東西誘惑等方式,,對小霞實施不法侵害,,造成其身心受到嚴重創(chuàng)傷。迎澤區(qū)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干警辦理案件過程中,,認為小霞符合被救助條件,,遂第一時間將線索移送至本院負責控申工作的第五檢察部。
第五檢察部干警及時聯(lián)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,,實地走訪了解了小霞的家庭,、生活及學習情況,確定對小霞家庭開展司法救助,。隨后,,該院向小霞及其家庭發(fā)放了國家司法救助金1萬元。
在為這個家庭解決實際困難的同時,,該院未檢,、控申部門還積極開展多元救助,邀請社會幫教中心工作人員多次為小霞及其父母,,開展細致深入的心理輔導,、教育鼓勵,幫助他們重新建立起對生活的信心和勇氣,。
“一次救助,,長期關懷,暖心呵護每一個救助的孩子”,,承辦檢察官介紹,,這起案件體現(xiàn)了該院“司法救助+未成年人”工作理念。為落實“檢察為民辦實事”,,該院主動履職將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做深,、做實,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,,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,,尤其注重對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多重保護,不斷加強綜合保護救助,切實提升救助實效,,確保政治效果,、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