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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等8地新增為簽發(fā)港澳“個人游”城市

來源:新華社 作者:任沁沁 2024年05月12日 09:01

  記者11日獲悉,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,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,,為山西省太原市,、內(nèi)蒙古自治區(qū)呼和浩特市、黑龍江省哈爾濱市,、西藏自治區(qū)拉薩市,、甘肅省蘭州市,、青海省西寧市,、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銀川市,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烏魯木齊市等8個城市符合條件人員簽發(fā)往來港澳“個人旅游簽注”。

  上述8個城市戶籍居民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當?shù)毓矙C關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,,或設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,,辦理“個人旅游簽注”或者“團隊旅游簽注”,。

  “個人旅游簽注”包括:赴香港3個月一次簽注、3個月二次簽注,、1年一次簽注,、1年二次簽注;赴澳門3個月一次簽注,、1年一次簽注,。簽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期限不超過7天。

(責編:鄢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