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,,10月27日,,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依法打擊整治“黃牛”“黑中介”等破壞營商環(huán)境問題專項行動,,重點打擊4類問題,、15種情形,并接受群眾舉報,。
此次行動的整治對象是在政務服務中的“黃?!薄昂谥薪椤薄爸虚g人”等及其背后的公職人員和“保護傘”,。整治時間截止到2024年2月,。
整治內(nèi)容主要有:
(一)催生“黃?!薄昂谥薪椤钡膯栴}。
1.違規(guī)設定沒有法律法規(guī)依據(jù)的中介服務事項,;將職責范圍內(nèi)的工作轉(zhuǎn)移或委托給中介機構,;明確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,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,。
2.工作人員濫用行政審批權或自由裁量權,、政策解釋權等,造成企業(yè),、群眾辦事困難,,滋生“黃牛”“中介”代辦問題,。
3.政務服務部門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及群眾采取推,、拖、繞等方式,,造成企業(yè),、群眾辦事困難,滋生“黃?!薄爸薪椤贝k問題,。
4.其他因政務行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“黃牛”“黑中介”的情形,。
(二)勾結(jié)“黃?!薄昂谥薪椤钡膯栴}。
5.工作人員與“黃?!薄昂谥薪椤毕嗷ス唇Y(jié),,進行有償代辦、插隊辦理,、預留名額等“開后門”行為及暗箱操作,、弄虛作假、違規(guī)操作等不法行為,。
6.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刁難,、暗示、推薦,、指定等方式強制辦事企業(yè)或群眾找“黃?!薄昂谥薪椤贝k等行為。
7.工作人員幫助社會中介機構,、中間人有償代理,、強制購買服務或產(chǎn)品等行為。
8.工作人員參與中介機構經(jīng)營或持股分紅,變相充當“黃?!薄爸薪椤钡男袨?。
9.其他通過勾結(jié)或充當中間人,利用政府公權力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,。
(三)默許“黃?!薄昂谥薪椤钡膯栴}。
10.政務服務機構對“黃?!惫辉谄鋱鏊鶅?nèi)向辦事企業(yè)及群眾招攬業(yè)務的行為不制止,、不報告、不解決等情形,。
11.群眾反映“黃?!薄昂谥薪椤眴栴},不受理,、不處理等行為,。
12.對“黃牛”“黑中介”聽之任之,、不聞不問等情形,。
(四)放縱“黃牛”“黑中介”的問題,。
13.明知職責范圍內(nèi)存在“黃?!薄昂谥薪椤眴栴}而不針對性研究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等情形。
14.對職責范圍內(nèi)“黃?!薄昂谥薪椤眴栴}嚴重而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,,或追責問責不到位等情形。
15.對政務服務工作人員與“黃?!薄昂谥薪椤惫唇Y(jié)問題線索不移交或不查處等情形,。
舉報方式有兩種,電話舉報請撥打:0351-110,;信件舉報請寄至:太原市公安局,。
太原警方提醒,對舉報人信息,,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,、依法保護。舉報人應如實反映問題情況,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,;對惡意舉報的,將依法依規(guī)追究相關責任,。歡迎廣大企業(yè),、社會各界主動監(jiān)督,,共同推動全市營商環(huán)境持續(xù)優(yōu)化,助力推動太原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,。